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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城头条  >  新闻  >  警情通报 | 龙南一女子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被警方查处!
警情通报 | 龙南一女子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被警方查处!
2020年05月14日 21:06   浏览:285   来源:掌上龙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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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文明城市

是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环境

全面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

是促进城市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

创建文明城市,需要每位市民积极参与

但在创文路上

也有不和谐的声音

散布不实言论,扰乱社会秩序

龙南一女子被拘!



5月8日
龙南县公安局龙南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:
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篇
“城管不文明执法,抢菜伤到老人家……”
等不实言论的帖子
给相关部门造成了极大的舆论压力与不良影响


接报后

龙南镇派出所高度重视

立即展开调查

通过走访调查,了解相关事实后

民警依法将曾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

经查

曾某在无事实证据的情况下

编辑捏造相关不实言论

并发至网络上,造成负面影响

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


↓↓点击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,一起还原真相


▲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,菜农是自己提着一筐菜不小心跌倒的。


在看完现场视频后

曾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

主动删帖并配合民警接受后续调查



目前,曾某因涉嫌虚构事实

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

被依法行政拘留



文明
是城市发展的灵魂
文明城市的创建
是提升城市品位
增进百姓福祉的有力抓手
创建文明城市
需要职能部门的有序管理
也离不开市民的自觉参与和维护
像这样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
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!



互联网的快速发展

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
了解资讯、发表言论、展示才华......
但是有条线是不能逾越的
那就是法律底线


警方普法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
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:

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警方提醒广大市民:
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

广大市民要对自己发布的言论负责
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
共同营造健康有序、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
既是每个公民的义务
也是文明的重要体现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人人有责
我们应当坚决反对
扰乱城市秩序等一切不文明行为
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!


— End 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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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龙南公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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